一句话,陈永国你不把你的屁股揩干净,就甭想再在川柴待着。

“那是川柴厂的债务,我只是经办人之一,不可能把厂里欠职工的所有技改集资款,都算在我的头上。至于你们借钱的好意,我只能心领了。”

陈永国坚决拒绝了,心里对谢张二人更恨一分。

没错,欠职工技改集资款,的确应该由他和李长才、文登明等负责,但这是由川柴出具的欠条,属于单位欠款,怎么可能由他私人来偿还?

再说了,正因为有这样或那样的烂帐,有些是前任欠的,有些是他在任时欠的,但他们也付出了丢官的代价不是?

李文二人被弄去坐冷板凳,他的副经理职权却被架空,既不管事,也不管钱,就连总工程师这个位置,也是名存实亡,根本没有人就技术问题,向他请求汇报,更不可能听他的。

这会张宝居然说应由他个人负责偿还欠款,理由如此幼稚,甚至还说了借钱给他的“建议”,真的是欲逼自己,何患无辞!

不怪张宝有这种想法,这厮一点都不否认他是坏人,想出来的招数,还能有什么好的?

陈永国打定主意,若是张宝强行借钱给自己,那就只有以死相拼!

看看张宝找的社团人,百分百放的就是高利贷,以前红明实业,玩的就是p2p,购物贷之类的,眼下虽说没了这些名头,但换汤不换药。

这年头要挣不义之财,法理被摆在了相当重要的位置,借了高利贷,就算告到法院也没什么用——谁让你自愿去借呢?

当然,跟张宝拼命,结果可想而知,但与其背上“欠钱不还”的名声,还不如以死明志,这个决心,陈永果还是下得了的。

“陈经理,你不想借,我们也不勉强。但我们必须完成公司交待的任务,就看你什么时候,把欠这最困难的几户职工,集资款给偿还了?”

这在张忠的意料之中,事实上,只要是中年人,对高利贷就不可能不痛恨。

不过,借不出钱,社团吃什么?少不得就得对陈永国说一句风凉话。

“我还是那句话,这笔钱不属于我的个人债务,不应由我个人偿还……”

陈永国当然不肯就范。

但是,随后发生的事情,显然超出了他的承受范围。

张忠、王横,还有楼下的社团人,一天二十四小时,跟他同吃同住同行。

这样的日子,持续了一周之久!

陈永国是肯定不能去上班的,上次谢海峰把他从办公室放出来,美其名曰回家好好反省面粉事件,工作就不要考虑,什么时候反省明白了,什么时候来上班。

这会去上班,除了承认所谓“错误”外,没有别的办法。

可是不上班,在家里被张忠他们监视,出门同样被监视,可说事无巨细,全都看在张忠等人的眼里。

向官府求援,同样不可能成功,下至红明镇,上至定绥市,张宝可谓编织出了一张巨大的网,自己根本逃不出这张网的控制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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